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落实《437ccm必赢国际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办法(试行)》(校教发〔2019〕357 号)文件精神要求,把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和专业发展、教学改进、科技创新、社会服务有机结合,切实提高教师实践能力,培养“三农情怀”,现就 2022 年度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培养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980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尚未达到实践锻炼时间及要求的在岗专任教师(教学为主、教学科研型教师)。
二、实践锻炼单位选择
1. 以学校 2021 年审核通过的场站(基地)、企事业单位为准(见附件 1)。
2. 新增实践锻炼单位,需学院(部)与实践锻炼单位签订正式协议,经教务处审核后列入下一年实践锻炼单位清 单。
3. 教师需在通知公布的实践锻炼单位自主选择,主动联系。
三、报送材料
1. 学院(部)中青年教师实践锻炼管理办法(内容包括管理工作组组成情况、具体措施、考核要求等)。
2. 教师与实践单位签订的目标任务书复印件(原件学院留存,见附件 2)。
3.2022 年参加实践锻炼教师详细信息汇总表(见附件 3) 及电子版。
4.学院(部)实践锻炼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统计表(见附件 4)。
四、工作流程
学院(部)制定 2022 年实施计划——>教师联系并签订目标任务书——>学院初审汇总——>教务处审核并公布。
五、监督检查
1. 学院(部)自查,主要内容包括:实践锻炼单位条件保障、教师目标任务书执行情况、锻炼工作日志、驻点时间等。
2. 学校督导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学院(部)管理办法执行、实践锻炼过程监督、考核材料归档等。
3. 管理部门抽查,教发中心、教务处、人事处、推广处、场站管理处等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学院实践锻炼环节管理记录、教师实践锻炼日志、总结、实践锻炼单位考核记录等。
六、工作要求
1. 各学院(部)高度重视,从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 服务“三农”事业,服务学校一流师资建设需求的政治高度, 理解、支持、落实中青年教师实践培养工作。
2.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考核评价。各学院(部)做好中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全面规划,统筹做好教学任务和实践锻炼安排,确保中青年教师有时间、下得去、呆得住,做好学院检查督查。
3. 加强典型宣传。及时总结发现优秀典型案例,广泛 宣传。
4. 各学院(部)确保疫情防控和实践锻炼两不误,落实专人组建实践锻炼教师群组,督促教师健康打卡,关注实践锻炼地点疫情防控要求,及时提醒教师做好疫情防控。
5. 所有材料于 5 月 15 日 18:30 前报教务处(北校区 3号教学楼 3112 办公室吴老师)审核。
联系人:弋顺超 吴春燕
联系电话: 87080179 87091732
教学发展中心 教务处
2022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