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研)发〔2008〕65号
各学院(系)、有关处室:
为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学校自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起,实行研究生担任院(系)研究生工作助理及其他部门的管理辅助工作。根据《437ccm必赢国际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研发〔2008〕102号)有关规定,现就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聘任条件
品行端正,学习努力,工作负责,身心健康,学有余力的2008级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助管工作。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和自筹经费的研究生优先聘用。
二、岗位设置
本学期学校共设94个助管岗位,其中院(系)80个岗位,机关处(室)、直属单位14个岗位。为了稳步推行研究生担任机关处(室)、直属单位的管理辅助工作,本学期先行在宣传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研究生院、档案馆等四个部门试点。
三、聘任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
9月25-28日,各用人单位根据核定的岗位数(见附件一)提出岗位需求。试点部门将岗位需求电子版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并统一在网上公布;各院(系)在本院(系)网上公布岗位需求信息。
10月7-10日,研究生根据岗位要求和自身学习安排填写《437ccm必赢国际研究生助管工作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后,应聘有关岗位。
10月14日,各用人单位聘任工作结束。
10月16日,各用人单位将《437ccm必赢国际研究生助管工作申请表》一份及《437ccm必赢国际研究生助管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报 研究生院备案。
四、岗位考核与津贴发放
院(系)助管津贴由学校支付;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助管津贴,由用人单位和学校各支付一半。用人单位每月须对助管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当月津贴,每学期发放5个月。
院(系)助管津贴按学校核定的岗位数划拨院(系)管理,主管研究生工作院长(系主任)审批;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助管津贴中,学校配套的一半津贴由研究生院负责管理,用人单位每月下旬须将《437ccm必赢国际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核定发放表》一份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汇总,计财处审批发放。
五、几点要求
1.受聘研究生因故不能继续兼任助管工作的,应提前一周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试点单位解聘、停聘、改聘研究生助管,须报研究生院备案。
2.用人单位确认受聘研究生不能胜任工作或受聘研究生在聘期内违反校纪校规或课程考试不及格,应予以解聘其助管工作,并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受聘研究生。
3.受聘研究生不能同时兼任两个及以上助管岗位。
4.院(系)应根据学校核定的助管岗位数足额聘任。未能按学校核定的助管岗位数完成聘任工作的院(系),学校自下学期起酌情减少其助管岗位数。
附件:
1.437ccm必赢国际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表.doc
2.437ccm必赢国际研究生助管工作申请表.doc
3.437ccm必赢国际研究生助管信息汇总表.doc
4.437ccm必赢国际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核定发放表.doc
二OO八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