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09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博士后项目》通知精神,我校拟推荐优秀教职工及博士生申请该项目。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专业:
该项目专业领域主要有医学、药学、材料、光学、力学、电子学、信息系统、化学等(2009年项目简章详见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18-24个月
三、选派规模:全国22人
四、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法留学期间生活费(每月2300欧元)由国家留学基金和法中科学与应用基金会共同负担,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及法语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在法国境内所需的交通费及医疗保险费将由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负担。
五、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者应该于2008年12月份前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的时间不能超过6年,年龄在35岁以下;
(三)英语水平符合外方要求。
(四)申请人应为我校职工或目前为我校统招统分在学博士生。
六、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须在12月31日前,将所有申请材料寄送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将材料以压缩格式附件发至以下邮箱:ffcsa@academie-sciences.fr、zlzhu@csc.edu.cn、jlqiu@cashq.ac.cn和xflu@cashq.ac.cn。
其它相关事宜请查看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09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博士后项目》通知。
请各学院将此通知内容传达到有关人员,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教职工报名。凡拟申报该项目的人员请先填写《437ccm必赢国际留学人员申报表》(留学服务网下载),经本人导师、所在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或人事处(教职工)审核后,于2008年12月10日前报留学服务中心,学校将择优推荐。
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员再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于2008年12月18日前,将该项目要求的所有材料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提交两份(学院负责人填写一份,并加盖公章;空白表一份)。经学校审核的材料可寄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研究生院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