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职职工住房补贴第二次信息核对的通知
全校广大在职职工: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九年七月十日
在职职工住房补贴信息公布后,部分职工对个人信息提出异议。国资处会同人事处对此进行了查证,现将修改后的信息进行再次公示,请核对确认。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第一次信息核对至今仍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职工请尽快予以提供,否则住房补贴延缓发放。
2.本次信息核对人员范围:未计算高中专及以上学龄的职工、2008年9月后提职职工、第一次信息核对中未签字确认的职工、对人事、住房信息有异议并经查证修改的职工。
3.对本次核对的信息仍存异议的职工,若人事信息存在问题请与人事处联系;行政职务存在问题请与组织部联系;住房信息存在问题请与国资处联系。经核对所有信息无误的职工,请到国资处房管科(国际交流中心D502室)签字确认。
4.广大职工在对自己信息进行核对的同时,可对其他职工公示信息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29-87082771(国资处)、029-87082832(组织部)、029-87082841(人事处)。
5.信息核对时间2009年7月10日至7月14日。
437ccm必赢国际在职职工住房补贴第二次核对个人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