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外专局外专发[2010]107号文件通知精神,以及教育部以往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1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申报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及时组织科教人员积极申报2011年度聘请计划,请于2010年9月13日前统一将聘请计划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科(国际交流中心204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oie@nwsuaf.edu.cn。过期将不予办理。
一、2011年度聘请计划要立足“以我为主,按需引进,为我所用”的原则,重点项目资助计划应保证学校承担的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和教学任务。要紧密围绕国家重点领域,学校重点学科,引进国际一流的科学大师、科技领军人物。要充分考虑我校的培育学科、科研平台、推广基地等实际需要。
二、此次申报的项目
1.“学校常规项目”
请仔细参阅“学校常规项目”指南(附件1),由学院及有关单位根据需要,制定规划,确定本单位拟聘请长、短期承担我校日常专业或者外语课程教学任务或者从事共同科研等活动的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填写“学校常规项目”申请表(附件2),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学校常规项目”相当于以往教育部普通项目)。
2.“学校特色项目”(各学院及有关单位限报1项)
请仔细参阅“学校特色项目”指南(附件3),由学院及有关单位根据自身特点,确定有助于我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增进社会服务能力以及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的项目,填写“学校特色项目”项目申请表(附件4)。
3.“海外名师项目”(各学院及有关单位限报1项)
请仔细参阅“海外名师项目”指南(附件5),由学院及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对外合作交流情况,确定拟聘请的海外名师,填写“海外名师项目”项目申请表(附件6)。
4.“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附件7)
申报条件如下:
(1) 申报对象:聘请的外国文教专家中的国外工程院/科学院院士、世界知名大学教授、相关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国际学术界享有较高学术地位的知名专家等。
(2) 工作时间:每年在华工作5个月或5个月以上(含1年多次来华),教学和科研成果突出的。
(3) 经费资助:对获得批准“重点引进专家”称号的外国专家资助3个专家指标(按现行标准合27万元人民币),用于专家往返国际旅费、在华期间住宿交通以及生活津贴或部分薪酬。
请各学院及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对外合作交流情况,确定拟引进的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填写“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8)。
5.“111”计划
请植物病理学创新引智基地以及旱区现代节水农业技术创新引智基地确定2011年工作计划,填写《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申报表》(附件9)。
此外,教育部及国家外国专家局将对2010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确立2011年度对我校的支持力度。对成果和效益显著的聘请院校加大支持力度,对不报成果或成果效益差的聘请院校减少聘请经费。故请各学院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总结2009年9月至2010年9月的外国文教专家工作,将已完成和正在执行的聘请计划情况进行汇总,填写“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计划执行情况表”(附件10),请注意同时与“学校常规项目申请表”中2010年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常规项目情况相对应,并将学校资助的临时来访纳入常规项目进行总结;请植物病理学创新引智基地以及旱区现代节水农业技术创新引智基地参考《437ccm必赢国际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办法》,认真总结2009年9月至2010年9月的工作,填写“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成果报告表”(附件11),以上材料于9月13日前提交我处。
请各学院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凡未申报外国文教专家聘请项目及填报2011年度聘请计划的学院及有关单位明年邀请外国专家来访,费用自筹。
联系人:康继乐
联系电话:87082935
附件:1.常规项目项目指南
2.常规项目申请表
3.学校特色项目项目指南
4.学校特色项目申请表
5.海外名师项目项目指南
6.海外名师项目申请表
7.关于设立“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的通知
8.“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9.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申报表
10.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计划执行情况表
11.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成果报告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