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所),有关处(室):
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业学位设置及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0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遴选原则和要求
1.按照“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结合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进行。
2.遴选工作要充分体现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保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需要,改善指导教师队伍结构的需要;结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特点,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注重生产实践环节考核。
二、遴选学科、专业范围
限于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我校已有招收培养专业学硕士研究生的类别和领域。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有关政策和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身体健康,自愿履行导师职责,保证每年有8个月以上的时间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
2.申请人为我校科研、工程、推广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掌握某一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农业推广、临床兽医、工程技术、风景园林等专业学位领域生产实践经验,有较强的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
3.申请人应为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学士学位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 申请人承担有科研、推广项目,有一定数量科研经费。
四、遴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1月19日-3月5日) 申请人填写《437ccm必赢国际申请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以下简称《简况表》)。
2.资格审查(3月8日-3月12日) 申请人自带《简况表》及有关材料原件到人事处、科研处和推广处进行资格审查。
3.学院(系、部、所)推荐与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3月15日-3月19日) 申请人将有关材料交所在学院(系、部、所),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基本情况填入汇总表(见附件)。
4.研究生院复审(3月22日-3月26日) 研究生院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申请人情况进行复审。
5.专家评审(3月29日-4月9日)申请人述职答辩,专家组评审。
6.学校审定(4月10日-4月20日)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7.公示发文(4月21日-4月25日) 公示遴选结果,无异议者学校发文聘任。
五、其它事项
1. 《2010年招收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类别》及《简况表》请登陆“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导师队伍建设”网页“遴选相关表格”栏目下载。
2.申请人参加学院(系、部、所)推荐和专家评审时须自带各种材料原件及主持课题经费本,以备查用。
3.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代表作(4篇论文全文复印件、SCI/EI收录证明)或成果证书等复印件(A4纸大小)各1式2份;《简况表》1式3份(A3纸套印,单独装订),同时提交《简况表》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名称.申请人姓名)。
4.申请人需交纳评审费200元,学院(系、部、所)报送材料时统一交学校计财处,用于专家评审材料及会议专家评审费用。
5.请各学院(系、部、所)于3月19日前将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和基本情况汇总表(含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
联系人:王彩绒 联系电话:029-87080153
E-mail: xwgl@nwsuaf.edu.cn
附件:1.437ccm必赢国际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人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2.2010年招收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类别http://yjshy.nwsuaf.edu.cn/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1513&columnId=1507
3.申请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http://yjshy.nwsuaf.edu.cn/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1514&columnId=1507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