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鼓励和培养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促进我校基地班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增强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学校决定启动2008年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拟立项153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班、农科类各专业2006级学生均可申报。凡主持过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项目、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科技创新项目的同学,不得再申报主持该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的参加人。
二、审批程序
1、学生自己提出申请,填写《437ccm必赢国际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同意后,报学院教学办公室。
2、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本院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本学院立项的项目及资助金额(各学院拟立项数目及资助金额分配详见附件二),于5月9日前统一报基地办(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基地办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发文公布;学校于2009年5月份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
三、具体要求
1、各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宣传动员、组织申报、评审、中期检查和资助经费审批等管理工作。学校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规范、成绩突出的学院,在下年度的项目分配和资助额度中予以倾斜。
2、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要结合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知识,在教师的指导下,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科研训练和实践活动。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必须完成的社会实践、课程论文、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内容,不能作为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立项。
3、申报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题目不宜过大,要在一年内能够完成;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的我校在职职工。
附件一:申请书.doc
附件二:分配指标.doc